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動植物及其產品入境檢疫新規定

時間:2008/10/1起

罰則:未主動向防檢局或海關申報而被查獲者,處3千元以上罰鍰,違規情節重大者移送法辦

申報流程:填具申報單,入關前向防檢局或海關櫃台申請檢疫

禁帶品舉例:泡麵、真空包裝北京烤鴨、麻辣火鍋底料、燒鵝、肝腸等臘味、俄羅斯紅腸、肉乾、鳳凰捲、蛋撻、鵝肝醬、水果、帶穀花生等

注意事項:行李中只要有動植物及其產品,不論能否攜帶入境都要主動申報,否則查獲都要受罰

查詢管道:http://www.baphiq.gov.tw/ct.asp?xItem=9871&CtNode=2296&mp=1

資料來源: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


PS:旅居新加坡或是來新加坡旅遊的朋友們要注意喔~~~

肉乾可是禁帶品呦,來新加坡喜歡買肉乾當伴手禮的朋友們,要買之前可要三思呀!!!!!!!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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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eliza011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