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間過得真快一轉眼張先生已經過去沙烏地阿拉伯的吉達10個多月了
就快要拿到工作證了
沒想到.....計畫趕不上變化
繼2008年離開台灣前往新加坡之後
上星期四按照慣例上奇摩信箱收信 時間:2008/10/1起
罰則:未主動向防檢局或海關申報而被查獲者,處3千元以上罰鍰,違規情節重大者移送法辦
申報流程:填具申報單,入關前向防檢局或海關櫃台申請檢疫
禁帶品舉例:泡麵、真空包裝北京烤鴨、麻辣火鍋底料、燒鵝、肝腸等臘味、俄羅斯紅腸、肉乾、鳳凰捲、蛋撻、鵝肝醬、水果、帶穀花生等
注意事項:行李中只要有動植物及其產品,不論能否攜帶入境都要主動申報,否則查獲都要受罰
查詢管道:http://www.baphiq.gov.tw/ct.asp?xItem=9871&CtNode=2296&mp=1
資料來源: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
PS:旅居新加坡或是來新加坡旅遊的朋友們要注意喔~~~
肉乾可是禁帶品呦,來新加坡喜歡買肉乾當伴手禮的朋友們,要買之前可要三思呀!!!!!!!
回想當時我們剛到新加坡開立銀行帳戶的過程